為因應少子化造成的公立國中小整併或裁撤的爭議,立法院院會今天(17日)三讀修正通過「國民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明定各地縣市政府應訂定合併或停辦國中小的自治法規,藉此彌補現行法令的不足。

高中課綱議題在國內一度引發社會爭議,關鍵在於制定課綱的程序,被外界質疑不夠周延。相同的問題,在國小以及國中課綱上也被討論;另一方面,由於少子化現象因素,造成各地國中小學生人數遞減,學校整併與裁撤的情況也陸續增加,連帶影響學童受教權、家長教育選擇權以及教職員的工作權。

為了解決相關問題,立法院院會17日三如何出國留學 讀通過「國民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」,一方面明定主管機關準用「高級中等教育法」,訂定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及實施相關規定外,一方面也期盼小校的整併作業,能有一套公正的民主程序。

三讀條文指出,地方政府辦理公立國中小學合併或停辦的作業時,必須要合乎相關程序、條件,且要提出相對應的空間利用計畫,並召開公聽會進行評估。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表示,政府對裁校、併校的亂象並沒有處置法源,所以希望透過修法完備法令。黃國書說:『(原音)這次修法中,除希望提供國民教育法對裁校、併校的法源依據外,也期待面對併校,中央政府能訂定一套標準,並將校園空間與後續財務支援計畫納入評估,並請學者專家、家長代表、教師代表等,經過充分溝通後,再來執行(併校)。』

黃國書表示,學校是社區的共同記憶,但為了有效發揮有限的教育資源,整併會是未來的趨勢,因此透過整合負債 修法,鼓勵社代書貸款風險 區參與討論,讓併校後的空間可以成為社公司信用 區再利用的契宜蘭小額借款 機,而非對立的導火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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